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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鼓励婚姻持续,婚姻中弱势方忍到最后“钱早晚是孩子的”,现在保障弱势方掀桌子的权益,防止强势一方晃钱袋子,弱势方忍气吞声,离婚了强势方也得赡养弱势方,至少保障其居住权,也不敢拖着弱势方同居但是不结婚。负面作用可能是名下财产多的越来越不敢找财产少的结婚,高嫁/娶越来越难。
@西城大妈
昨天好几个粉丝都让我聊聊最近最高法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意见征求稿。我觉得这个题目太大了,而且好多条呢。那我就放个大家争议最大的第二十条。由于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也不说什么法律问题,我就举几个例子,你们看看适用不适用。先放原文:第二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的处理】离婚时,夫 ...全文
2024-04-08 10:02:57來自HUAWEI Mate 50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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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12:03:23來自猫的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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