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文规定,未满10周岁属于无行为能力人买卖交易,商家有可能对10岁以下儿童哄抬商品价格及销售不合格产品,法律上讲这单买卖不成立啊。况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商家,但是家长砸坏凳子也亏理!
@人民网
【儿子偷拿200元买玩具 母亲怒砸商家木凳】不满10岁的儿子偷拿200多元,在玩具店买游戏卡牌。家长发现后到店理论,认为商家不该售卖如此昂贵的玩具给小孩,但商家认为送上门的生意不能不做,货物已拆不能退,于是家长愤怒之下,先打了孩子,又砸了玩具店的木凳…(重庆晨报)http://t.cn/Ro5nsH2
2017-06-22 19:20:11來自人民网微博
轉發 62|評論 437|贊 331
2017-06-22 20:35:56來自OPPO智能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