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能理解当事件涉及到男女两方为主题时要发散性的在性别上进行过多引经据典的行为。在我个人看来,同样的事情性别互换也必有无数可以援以为据的类似案例,对于一件事其本质应当在于事件中的“人”做了什么,若是由于事件中主体是“性别A”对“性别B”做了什么,所以要得出“某性别”优于“它性别” ...全文
我喜欢网吧 就算家里的电脑已经可以满足需求
人就是贱的 追求的东西往往不是明面上追求的事物本身 我承认 比起网吧的机器更让我贪恋的是虚假的「热闹的感觉」
我想冒雨在露天吃一次火锅 因为我讨厌那些所谓「老天给予的考验」 虽然两者一点关系都没有
深夜盗号,提前端午节小长假快乐
等我醒了这条微博就消失了
这条裙子其实还好?一般翻车
…连我这么自闭的人看到田园女权言论都觉得想吐想写点什么讲点道理了,只不过真觉得和当今人数最多的应激性精神障碍群体讲道理简直是蠢得一…
你们女权真的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
↑这句话的逻辑是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