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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东风快递员:画个重点:汤更名迁户是事实,不能定性为澎湃说的“失踪”,更没义务与媒体联系,你媒体没这个权力。本案属强奸案,被害人当年未成年,属不可公开的案件,公开披露细节已违法!最后如果案子真错了谁负责?当然是国家!结果你特么为难谁去了?
@环球时报
【本报约稿 | 检察官:回答对汤兰兰事件四问】不跨主观的雷池一步,作者作为检察官,只用法律逻辑来回答:汤兰兰有权“失联”吗?本案细节能否披露?汤母想要翻案,应该通过什么程序?如果案子真的错了,汤兰兰要承担责任吗? 汤兰兰事件四重问
2018-02-02 21:13:32來自微博 wei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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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22:07:21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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